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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能否解除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能否解除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能否解除
律师解答:不能。律师解析:《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是不用被解除的,因为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撤销。
撤销权的相关规定是:
1.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有撤销权;
2.善意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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