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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运合同中,收货人有哪些主要义务? 1。货运合同中,承运人有哪些主要义务和权利?

2。货运合同中,收货人有哪些主要义务? 1。货运合同中,承运人有哪些主要义务和权利?

1.货运合同中,承运人有哪些主要义务和权利?

1.货运合同中,承运人有哪些主要义务和权利? 2.货运合同中,收货人有哪些主要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830条,第836条、第837条的规定,货运合同中的承运人主要有以下义务和权利:

  (1)及时通知义务。承运人将货物安全运到目的地后,并没有完成所有的运输义务,还应当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于收货人。这是承运人的一项主要义务。承运人将货物安全运到目的地后,如果知道收货人,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以便于收货人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请求收货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2)提存权。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收货人不明”,既包括收货人下落不明,还包括在货物运输终止时,托运人并没有向承运人指明收货人是谁,承运人向托运人通知请求其作出指示,而托运人逾期没有作出指示的情况。

  (3)留置权。收取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如承运人为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垫付的报关费等)是承运人的主要权利。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货运合同中,收货人有哪些主要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830条、第831条的规定,货运合同中收货人有以下主要义务:

  (1)及时提货义务。收货人接到承运人的提货通知后,应当及时提货。这是收货人的主要义务。收货人在收到承运人的提货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或者没有规定时间而在合理时间内,没有提取货物,即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逾期的保管费用;如果因为逾期提货给承运人造成损失,收货人应当承担损失。如果在逾期期间,货物因发生不可抗力而毁损灭失,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2)及时检验义务。货物经过运输后,其质量和数量很有可能发生变化,检验的目的是查明承运人交付的货物是否完好,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合,因此对货物进行检验密切关系着收货人的利益。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可以尽快地确定货物的质量状况和数量情况,明确责任,及时解决纠纷,有利于加速商品流转。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则可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本文来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典》合同编热点问题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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