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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法律效力

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法律效力

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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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传真签订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以传真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当通过信函邮寄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

2、收集、保留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以传真方式签订了合同的证据,如有关信函、电话录音、电子邮件、有关的凭证(如电话的记录单)等。

3、传真件上一定要有对方的号码显示。

4、双方最好能够及时就传真内容补签书面确认书。

总之,不要随意用传真订立合同,即便使用也要谨慎,留存相关证据材料。

很多人之所以会怀疑传真合同效力,主要是因为当事人没有亲自的合同上面签字、盖章。但其实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订的传真合同,那么一般来讲这样的合同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海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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