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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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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无效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一、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

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

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

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

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二、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

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

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

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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