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 关注:2.52W次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概念是什么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标签: 刑事辩护 残疾人 儿童 乞讨 刑事犯罪辩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y6rky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