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苏州社保纠纷

苏州社保纠纷

苏州社保纠纷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苏州社保纠纷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苏州社保补缴需要哪些资料




(一)单位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等),并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花名册》。


(二)经市区劳动监察部门执法检查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经劳动监察部门盖章、监察员签字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三)补缴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或财务年报。


(四)补缴按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职工档案等原始材料。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y4ll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