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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经济收入抚养费该给多少

无固定经济收入抚养费该给多少

无固定经济收入抚养费该给多少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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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无收入抚养费怎么给




    对于女方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抚育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之后把孩子交给父亲抚养的话也就需要母亲承担起给抚养费的责任,但是有很多的家庭中的女性都是完全的家庭妇女而没有工作,但是即便如此对于作为母亲抚养孩子的义务并不会消失,所以没有收入可以用自己合法的财产抵消或者协商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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