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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

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

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
实际出资额小于注册资本合法吗

不合法的,注册资本小于或明显小于实际投资额,有三种情况: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注册资本不到位。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侵犯公司财产的行为。因此,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的,公司登记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资本不到位,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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