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老人没有立遗嘱孙子孙女应该有继承权

老人没有立遗嘱孙子孙女应该有继承权

老人没有立遗嘱孙子孙女应该有继承权
老人没有立遗嘱孙子孙女应该有继承权
没有继承权。依据民法典,继承权的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在老人儿女健在的情况下,孙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当子女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会产生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即孙子女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x4z73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