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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九部委

医疗纠纷 九部委

九部委 医疗纠纷
我想咨询下六部委医疗纠纷3万赔偿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近日决定,深入开展包括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内的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并将专项行动由2006年6月结束延期到2006年底。   六部委强调,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线索,不放过一个非法行医案件线索,不放过一个侵害群众利益的非法行医者。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   各地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抓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对工作开展不力、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以上是关于六部委医疗纠纷3万赔偿的解释,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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