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罚金家属不缴纳 法律 关注:7.62K次 法院罚金不缴纳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19日)]第十一条 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其缴纳。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扣押、冻结财产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刑事辩护 罚金 法院 家属 缴纳 刑事处罚辩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wvjo7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