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债权债务承担 法律 关注:5.12K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债权债务承担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标签: 债务债权 单位 债权债务 承担 企业 民办非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wd78p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