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遗嘱能否取代遗赠协议

遗嘱能否取代遗赠协议

遗嘱能否取代遗赠协议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日记能否取代自书遗嘱

死者在日记中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处理是否遗嘱需要重点审查的一个问题是该遗嘱是否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由于遗嘱是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重大处理,关涉到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对于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比较严格。

自书遗嘱必须在抬头部分写明是遗嘱,并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遗嘱的年、月、日,如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应认定为遗嘱。

《继承法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据此,个人认为死者生前的日记及书信有记载时间与签名,虽然形式上与自书遗嘱有些不同,但日记及书信中的内容是死者的真实意思,应该认定日记及书信中关于死者死后个人财产的处理方式有效。

老人自立遗嘱一般是指老人自己书写遗嘱内容,也就是《继承法》中规定的自书遗嘱。这是遗嘱法定的五种形式之一,在订立这类遗嘱的时候,法律中并未要求必须要办理公证。所以说,是否对自书遗嘱进行公证,其实对遗嘱的生效并不会产生影响。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roz1d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