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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中安全责任

租房合同中安全责任

租房合同中安全责任
出租房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一)所有权人以出租、委托等方式交由他人管理使用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与管理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协议,监督管理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不得向管理使用人提出危及消防安全的要求。


同时,承租人、管理使用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当合理、安全使用居住屋屋及其附属消防设施、设备,自觉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二)出租的居住屋屋及附属设施内严禁实施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例如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内使用液化石油气;超负荷用电,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保险片;擅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和用具等。


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律师365主要是给大家介绍了一家二手房的房屋所有者,在出租的过程当中要注意的一些可能会引起纠纷的事项,包括对于承租人的真实信息,还有承租的时间,租金,租期等这些。在二手房出租的过程当中,这些问题都要落实在书面的租赁合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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