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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适用房买卖

烟台经济适用房买卖

烟台经济适用房买卖
经济适用房买卖
您好!可以明确几点。一,未到交易年限前,要求出卖方先行交付使用,并将房产证交由购买方保管。二,交易年限届满后,出卖方需及时配合购买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另外,为防止转移风险,尽量想办法办下抵押登记。最后,毕竟是违反国家规定买房,有违国家政策目的,因此还是存在最终无法完成交易风险,因此,对于各个情况下的违约责任需详细明确且具体可操作,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保障。希望以上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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