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精神赔偿 法律 关注:7.88K次 离婚精神赔偿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标签: 司法文书 诉讼仲裁 精神赔偿 离婚 判决书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o6vxv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