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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口头遗嘱

遗嘱公证口头遗嘱

遗嘱公证口头遗嘱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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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怎么公证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注意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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