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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第34条如何规定的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第34条如何规定的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第34条如何规定的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第34条如何规定的
第三十四条 贷款风险性分析。
贷款风险性分析是指贷款风险度评估。是从债权人的角度出发,从贷款方式的选择和贷款对象的选择两个方面,综合考虑对信贷资产风险度的影响。贷款风险度由贷款方式对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系数(即贷款方式风险系数)、贷款对象对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系数(即企业信用等级变换系数)和项目本身对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系数(即项目信用等级系数)决定。计算公式为:
贷款风险度=贷款方式风险系数×[企业信用等级变换系数×(1-A)+项目信用等级系数×2]
其中A表示固定资产项目信用等级系数相对于借款企业对贷款影响的重要程度,计算公式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A=──────────────
企业净有形资产-项目投资总额
e>
企业信用等级变换系数、项目信用等级系数和贷款方式风险系数将执行我行今后的统一规定。
贷款风险度数值越小,表明贷款的风险性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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