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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超过2年

劳动争议超过2年

劳动争议超过2年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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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劳动争议时效怎么办


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耽误了申诉时效,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申诉的权利,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申诉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申诉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不超过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


3、《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产生的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其他正当理由”则范围很宽,例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而向其他部门申诉延误时效或者生病,或者童工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等,至于“理由”是否正当,则应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一般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一年,如果超过这一时效仲裁庭不会受理,这时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如何处理了,如果是因为工伤的话就可以进行民事索赔。所以当您不知道如何解决劳动争议时最好请教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忙分析看是否过了时效以及如何处理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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