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来源 法律 关注:6.69K次 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来源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控告和检举的;2、个人控告和检举的;3、人大常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交办的;4、有关机关移送的;5、犯罪人自首的;6、人民检察院自己发现的。 标签: 案件 刑事辩护 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 受理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lwz99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