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条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 关注:2.09W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条是怎么规定的第十条曾经在军用船舶、渔业船舶上工作的人员,或者持有其他国家、地区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船员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免除船员培训和考试的相应内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标签: 征地拆迁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条例 船员 政府信息公开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kxgk5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