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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范围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范围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范围
请问一下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就其赔偿范围来讲,不仅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特别规定,而且还应该适用《民法通则》的一般规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赔偿范围包括两个主要部分。 实际损失,即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不仅是指受害的经营者的实际减少,也是指受害的经营者应当得到而未得到的预期利益。   因此,商业秘密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导致产品销量的减少、利润的下降;间接损失是权利人预期合理收入的减少,即可得利益,这是商业秘密在生产、经营、转让等增殖过程中预期可得的利益,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商业秘密而遭受的。比如,由于侵权行为,导致原来准备向权利人购买这项技术秘密的第三人不再购买,权利人可以收入的技术转让费就是间接损失。   在间接损失中,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值得大家注意,就是由于侵权人的行为对法人商业信誉的损失,事实上法人为建立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会经历一个人力、财力的投入过程,这种信誉会给经营者带来新一轮的经济利益,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不应该忽略对商誉等无形资产的赔偿。 以上是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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