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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唯一住屋法院强制执行

名下唯一住屋法院强制执行

名下唯一住屋法院强制执行

当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除唯一住屋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很难进行强制执行。但是也不是不能执行被申请人的唯一房产。那么唯一住屋如何强制执行?怎么样才能实现强制执行?下文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阅读。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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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屋法院不能强制执行怎么办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屋,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屋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屋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屋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屋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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