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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厦门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厦门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单位不服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办,如果劳动者遭遇了工伤,不仅会对工作带来影响,还会给劳动者今后的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那么给劳动者支付的工伤赔偿金,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劳动者的损失,希望以上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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