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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房产判决房产归属问题

遗嘱房产判决房产归属问题

遗嘱房产判决房产归属问题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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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想问下遗嘱房产判决房产归属问题

以下是对遗嘱房产判决房产归属问题的具体回答
从理论上说,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对遗嘱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包括对法院已经判决的上诉),主张遗嘱无效。但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没有遗嘱无效的证据,起诉(上诉)胜诉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建议放弃。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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