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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过了诉讼时效能转让吗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能转让吗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能转让吗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


(一)自愿履行。


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它是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结果。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二)承认债务(权)。


如果债务人明确承诺将履行“已过时效”之债务,无论何种方式,均构成对原债务(权)的承认。但在实践中,承认的方式常为: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债务人在催收单上签章和为原债务提供担保。对前两种方式,我国的司法解释已明确肯认,而对后一种方式,我国则缺少相应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对债务(权)的承认,只是以原债权债务的内容为基础的新的债的关系产生,从理论上讲,这为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原债务(权)诉讼时效的恢复或中断、中止及延长。部分承认债务(权)亦如此。


(三)抵销。


在抵销中,为抵销的债权,即债务人的债权,称为主(自)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动债权。抵销分法定的和合意的两种。


综上所述,无论是因为哪一种情况导致利息的诉讼时效中断,等于当前的这起债务债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就此中断,而债权人通常在债务清偿期即将到期之前就会向债务人发出相关的还款通知书,有了这种意思表示之后诉讼时效原本就会中断,债务人如果不理会还款通知书,债权人就要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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