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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期间脑出血有后遗症吗

拘役期间脑出血有后遗症吗

拘役期间脑出血有后遗症吗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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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期间脑出血有后遗症怎么办

1、出血的部位:不同部位的出血,脑功能受损的程度不一,如在基底节区的出血,常遗留较重的肢体功能障碍,而脑干出血病灶小也常造成死亡。非功能区(即静区)的出血或出血部位末影响运动和感觉通路,所以不留神经功能降碍。某些病人因病灶水肿、压迫已影响到运动和感觉通路,但实际上没有损坏其通路,经治疗消除了水肿,解除了压迫性影响,则义恢复了功能。故出血部位与预后有关。

2、出血量:出血量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临床症状的严重程度。半球内出血量在25毫升以上者常留有后遗症,出血量越多,后遗症也就越重是不难理解的。

3、康复期的治疗和调理:此应首先肯定与后遗症有关,但后遗症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病灶大小、部位和急性期治疗措施得当与否。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拘役期间脑出血有后遗症怎么办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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