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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与移送管辖有什么区别

管辖权异议与移送管辖有什么区别

管辖权异议与移送管辖有什么区别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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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有什么区别

最本质的区别是: 移送管辖一般是移送案件,而管辖权转移则是将管辖权转移。

1、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

2、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3、移送管辖无需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管辖权转移必须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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