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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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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留言
在网络的空间或者邮箱里留言的遗嘱如何认定?
无效。《继承法》对于遗嘱的有效形式做了很死板的规定,只承认以下形式遗嘱:1、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5、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其中自书遗嘱得有三个要件:1、亲笔书写;2、签名;3、注明年、月、日。网络空间或邮箱里的遗嘱不符合1、2两项要件,不构成自书遗嘱,更不可能构成其他形式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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