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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无效承担保证

质押合同无效承担保证

质押合同无效承担保证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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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的区别


保证担保是第三人介入的担保形式,而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则均是以一定的财产或物权作为担保物的担保形式。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担保期间财产的损失由债务人负责,而质押担保则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由债权人保管,期间财产的损失由保管方即债权人负责;

其次,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而质押担保则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

此外,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在担保财产的形态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而后者则一般是动产或权利的转移。

以上就是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这三种担保方式的区别。三者在办理的程序上、是否需要转移抵押物的占有等方面大有不同。您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担保方式,特别是选择以个人信用为担保的保证担保时,需要您慎重考虑。若是遇到相关债务问题,可以咨询律师365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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