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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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1.长春市城区内在国家和省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长春市城区内中直、省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长春市城区内中直、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案件; 以上是吉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e7p5e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