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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涉外效力的原则

国家赔偿法涉外效力的原则

国家赔偿法涉外效力的原则
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原则

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额度标准对侵害主体应具有惩罚性。侵权主体除向受害人补足其实际损失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额外的费用,这种额外的费用实际上已超出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带有惩罚的性质。


2、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以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即支付赔偿费用是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到受到侵害之前的状态。


3、慰抚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国家赔偿只宜作象征性的抚慰,赔偿额只能限制在实际所受损失额的范围之内,虽应尽可能予以赔偿,但并不一定要进行完全充分的弥补。


我国国家赔偿法在确定赔偿标准时,既考虑使受害者的损失能够得到适当弥补,又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状况,最终以慰抚性原则作为国家赔偿标准


世界各国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就世界的赔偿制度来看,在赔偿标准上,有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和慰抚性原则。而在我国,就当前的国情和实际情况来考虑,基本奉行的是慰抚性原则,以更好的贴近实际。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原则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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