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 关注:1.43W次 行政诉讼管辖异议的条件是什么(一)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后尚未对案件实体审理之前提出。(二)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以法定的形式提出。(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当是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四)管辖权异议只能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 标签: 行政诉讼 行政类 管辖异议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9z5nx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