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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报表填报说明

企业清算报表填报说明

企业清算报表填报说明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综合上文中的要点内容可以得出,对于代交社保劳动合同有哪些规定该问题来说需要与实际的劳动合同内容相关联。在代交社保时,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于社保的年限以及赔保范围等内容作出规定,经由双方协商同意,之后前往相关机构办理社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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