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区别

1.所属机关不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
2.职责不同:法院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检察院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作为控方出庭。
3.上下级关系不同: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8e3r4.html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