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债权转让变债为物品

债权转让变债为物品

债权转让变债为物品
侵权之债是无因管理还是债权转让
  无因管理之债中,无因管理人是债权人,不是债务人。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67oo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