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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缓刑如何执行

醉驾缓刑如何执行

醉驾缓刑如何执行
醉驾缓刑如何执行
1、醉驾被判缓刑之后,行为人将会在自己所在的社区服刑。
2、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刑法》第75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行为人,应当遵守以下的要求:
(1)守法并且服从执行机关的要求;
(2)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
(3)遵守执行机关规定的会客要求;
(4)不得自行离开所在的县市,必须经过批准。
这里所说的执行机关,也就是缓刑的考察机关。具体来说,县级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是缓刑的执行机关。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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