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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原状判决书

恢复原状判决书

恢复原状判决书
恢复原状纠纷
你的提问中涉及有些问题并不很清楚,只能就现有的事实回复,请参考: 一、涉及二个法律关系: 1、你与王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王甘与信用社的贷款抵押合同; 二、你说的王某口头承诺三十年租期,王某承认,那当然好;若王某不认可你的说法,这就比较麻烦了。那就属于临时租房合同,双方是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真是这样,也应当给必要的时间让你找房、搬迁。在这里,提醒你注意,王某招商时,是否有租期三十年的宣传材料或广告,若有,也是可以固定三十年租期的有力证据。 三、目前究竟是王某还是信用社是建材大市场的所有人?谁是谁才有资格与你商谈房租的问题。 四、你与王某的租房合同(没有书面合同,但已形成房屋租赁关系)在前,王某与信用社抵押货款合同成立在后,若三十年租期能固定下来,后手的产权人至少也得你先履完三十年租房合同,这叫“买卖不破租赁”,但若确实固定不下来,若产权人以自用为借口,搬迁是必然的,若产权人还是出租,你作为承租人,有优先续租的权利,但记得一定要签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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