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3

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3

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3
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月发放10元,全年120元。有工作单位的职工,由本单位支付;没有单位的人员,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支付。

2、托幼管理费和医药费

对于有单位的职工,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之前,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独生子女父母报销托幼管理费和医药费。

3、一次性奖励金

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每人可以一次性领取不少于1000元的奖励金,该笔费用主要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支付。

4、特别扶助金

当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时,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予不少于10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5、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需要护理的,其子女每年可以申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需要注意的是,这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属于带薪休假范畴,单位应正常为职工支付工资

6、优先照顾

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在安排宅基地、助农发展生产等方面,应该提供优先照顾。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5e68y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