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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与管制谁重

拘役与管制谁重

拘役与管制谁重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的措施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管制和拘役是相对比较轻的刑事处罚措施,适用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犯罪分子,那么拘役和管制哪个重?下面由本站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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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拘役和管制谁的量刑重

1、拘役更严重。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2、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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