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怎么处罚 法律 关注:1.09W次 伊州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同类 刑事辩护 营业 非法经营 处罚 伊州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54rg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