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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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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有哪些法律效果


不当得利有返还的义务,如果拒不返还,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希望这些材料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当不当得利一旦形成后,将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就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而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作为受害人,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行使该项请求权,建议您不妨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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