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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法院调查

离婚案件法院调查

离婚案件法院调查
离婚案件中,法院调查证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或由法院开具调查令再委托律师收集。此外鉴定报告,比如价格鉴定、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因此,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下列情况法院可以调查取证: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5、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由此可见,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有一些证据需要法院去调查,如银行存款,股票对账单等。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法院核实无误后,离婚法院会调查证据的。因此,在离婚案件中,灵活运用法院调查取证权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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