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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是否有效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是否有效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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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

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 公路经营企业使用公路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贷款,应在质押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到市公路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 申请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的请示文件;

(二)批准公路建设项目建成后收费的有效文件的复印件;

(三)公路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

(四)用收费权质押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五)公路经营企业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质押合同原件;

(六)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七)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八)市公路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同一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在质押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前不得重复申请办理。在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期间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质押登记的相关内容,应重新申请办理。 在建收费公路使用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贷款,应符合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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