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区廉租住屋租赁合同 法律 关注:1.15W次 哪些情况会收回廉租住屋或停发租赁补贴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屋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如果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廉租房用途,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在廉租房里居住,政府就会收回廉租房,或者停发租赁补贴。 标签: 合同事务 城区 住屋 株洲市 租赁 廉租 合同订立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31y7x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