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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变更厂名工伤不赔偿是否可以

单位变更厂名工伤不赔偿是否可以

单位变更厂名工伤不赔偿是否可以
单位变更厂名工伤不赔偿是否可以
1、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转让,由承继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进行赔付。
国务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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