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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与分公司签合同,法人方面需注意什么?与分公司签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吗?
1,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与分公司签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前提是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的规定.....2,但是,与分公司签的合同如果没有公示或向第三人出示,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仅仅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3,比如:你和分公司的合同中约定,由分公司承担自己的债务,但是,对于善意第三人而言,第三人不可能知道分公司和你签订这样的协议,如果,第三人作为分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将总公司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盯稜驰谷佻咐宠栓触兢诉讼....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作为适格的被告,分公司的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来连带清偿.......当然你可以用合同在清偿完第三人的债务后向分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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