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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规定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规定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规定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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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农村子女抚养费


算法可参我国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具体的计算方式为:

1、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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