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是否包括提前午休外出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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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外出回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和第十六条第一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的规定。虽然该职工是在回厂途中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身亡的,但是并不能由此认定其所受伤害为工伤。因为该职工旷工回家并非因工外出,其所受伤害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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