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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城镇居民生育保险报销

宜宾县城镇居民生育保险报销

宜宾县城镇居民生育保险报销
城镇居民生育保险我要怎样才能报销?
城镇居民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居民就医应当出示《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单位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单位应当提交职工的《医疗保险手册》、《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单位参加城镇居民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或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的申请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审核结算完毕;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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